位置:科技大田陶瓷产业>>资讯>>市场>>内容阅读
山西将建陶项目列入这份负面清单,影响有多大?
《实施意见》显示,实行环评豁免制的主要范围包括:对未列入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除未来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较大的项目,以及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外,无需履行环评手续。

中华陶瓷网】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去年12月公布施行,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

据了解,环评资质取消,把事前监管放到事中事后监管,非但没有放松监管,相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惩处更加严厉。

这意味着,今后陶瓷项目建设及运营将会面临更大的环保压力。

山西将建陶类项目列入负面清单

日前,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区域环评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个别项目将实行区域环评豁免制。

山西陶瓷陶瓷、焦化、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电石、火电、制浆造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有化学反应的化工、医药等项目,以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列入负面清单内的项目不享受告知承诺和简化环评内容等相关改革措施,还要依法实行环评审批。这也就是说建筑陶瓷项目仍要按照以往手续进行环保审批。

对项目违规行为最高处罚200万元

以前环评文件的责任主体是第三方环评机构,而环评价法修改后,一个突出的特点是明确了建设单位对环评的主体责任。

不容忽视的是,长期以来,环评机构作为环评文件的责任主体,间接造成了建设单位只重视环评审批、不关心环评内容和落实的现象,项目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批建不符”、不落实“三同时”等违规问题屡有发生。

这两年在环保执法中陶瓷企业暴露出的问题,绝大多数问题是由于环评落实不到位,比如擅自变更、未批先建等。修订后的环评法,将促使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的编制、相应生态环保对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从被动“要我做”转变为主动的“我要做”。

陶瓷行业环保整治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Copyright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维护:三明市明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0598-8233595 0598-5831286 技术咨询:0598-891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