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会议指出,一要源头防控、重点防治。在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等产能,提高过剩产能淘汰标准。集中力量推进散煤治理。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内河航运船舶。明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培育发展节能绿色环保产业。二要科学合理、循序渐进有效治理污染。在重点区域继续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有力有序淘汰不达标的燃煤机组和燃煤小锅炉。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坚决依法整治。加强扬尘、露天矿山整治,完善秸秆禁烧措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三要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严格环境执法督察,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柴油货车污染、工业炉窑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等重大攻坚。完善法规标准和环境监测网络,强化信息公开和考核问责,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保卫蓝天。
2013年,我国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十条”。到2017年,“大气十条”确定的目标如期实现,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改善明显,也有力推动了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结构优化,大气污染防治的新机制基本形成。
但大气污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自本月11日启动以来,200个督查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85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共现场检查1544家企业单位,发现其中193家企业和单位存在环境问题。:一、涉气“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企业50家。二、应淘汰燃煤锅炉排查不彻底企业5家。三、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1家。四、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企业18家。五、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19家。六、VOCs(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不到位企业14家。七、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及露天矿山等扬尘管理不到位企业86家。
生态环境部对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的强化督查将从今年6月持续至明年4月底。强化督查将进一步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深化综合治理,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群众留住更多蓝天。
来源:新华网